元代法律書籍,非常值得收藏、閱讀。
評分本書為方齡貴《<通製條格>校注》,中華書局 2001 年齣版。
評分此書在我居住的城市的書店裏一直有貨,我其實不太喜歡,這次隻是為瞭湊單纔選的此書,細細翻看,還是有些收獲的。
評分《通製條格》是元朝政府頒行的法令文書匯編《大元通製》中的條格部分。至元八年(1271)﹐元政府禁行金泰和律﹐此後曾幾次著手製定本朝新律﹐都沒有成功﹔至元二十八年公布的《至元新格》﹐所收行政及其他方麵的法規亦極不完備。因此﹐當時立法行政﹑決獄斷訟﹐主要以隨時因事而頒布的詔旨及其他政府公文為準繩。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為便於各級官吏檢索遵行﹐下令將曆朝頒發的有關法令文書斟酌損益﹑類集摺衷﹐匯輯成書﹐後經元英宗碩德八剌朝增刪審核﹐定名《大元通製》﹐於至治三年(1323)刊行。全書八十八捲﹐分製詔﹑條格﹑斷例以及彆類等四部分﹐凡二韆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條格﹑斷例部分的篇目和編排﹐分彆仿效金《泰和律令》和《泰和律義》。《大元通製》具有法典的性質。全書今已不傳﹐現存僅明寫本《通製條格》殘捲﹐1930年由國立北平圖書館影印齣版﹐共二十二捲﹐包括戶令﹑學令﹑選舉﹑軍防﹑儀製﹑衣服﹑祿令﹑倉庫﹑廄牧﹑田令﹑賦役﹑關市﹑捕亡﹑賞令﹑醫藥﹑雜令﹑僧道﹑營繕等十九個篇目。元代條格﹐大體上相當於唐﹑金兩代法律體係中的令﹐是元代在民事﹑行政﹑財政等方麵的重要法規。雖然其中不少條款形式上屬於臨事製宜的個彆指令或記錄公文﹐但它們作為單行法也具有普遍的法律效能。它與《元典章》同樣是研究元朝典章製度﹑社會經濟和階級關係的珍貴史料。
評分捲第七 軍防
評分捲第二十二 假寜
評分捲第二十九 僧道
評分捲第二十七 雜令
評分捲第十九 捕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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