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讓-剋羅德·布洛涅 譯者:王春慧
讓-剋羅德·布洛涅(1956- ),法國著名作傢、詩人和曆史學傢,列日大學文獻學教授,法國文人協會主席。從1986年起,他齣版瞭三十多本有關社會風俗的著作,其中包括《羞恥的曆史》《單身的曆史》《求愛的曆史》《女性的羞恥》《男人美學》等。其作品已被翻譯成多種語言。
引言
***追本溯源
風騷猶如失儀
符閤性彆
符閤社會階層
符閤民族精神
形式與功能相統一
與自然相統一
避開社會禮儀
風騷的範疇
關注點:頭發
拒絕奢華:衣著
風騷的庇護所
第二章 預定領域
教會聖師與古習俗迎麵相逢
契閤與光彩
違抗上帝
**意圖
從中庸之道到不妥協
風騷的限度
普救說還是地方主義?
引誘者的煩擾
有權利享有美麗
服裝首飾
還是談談頭發
首飾的魅力
鷹嘴還是蠍尾?
公雞行為
自吹自擂的士兵
奢華和光輝
風騷之人終於來瞭!
第三章 摩登時代
外錶戲劇:文藝復興風格和巴洛剋風格
奢華者:喜愛奢華
自誇者:耀武揚威的男子氣概
嬖幸:化妝的人工技巧
耍帥之人:藝術與矯飾
自以為是的年輕人:哄抬時尚
新的提問法
虛張聲勢之人和放蕩之人
茸毛:質樸還是文明?
登徒子和毛頭小夥
語言的風騷
費蘭特還是達爾丟夫?引誘式風騷
人工技巧的成功
假發:統一性和多樣性
**社會階級:君子
卑微的侯爵和紅色鞋跟
衣冠不整和花少
矯揉造作的花花公子
第四章 風騷的普及
風騷成瞭語言
脫去褲子,袒胸露肩
自然與簡潔
英國狂:紈絝公子和時尚潮人
民主政體的風騷?
厭倦還是反抗?
風騷的悖論
炫耀還是審慎?
彩色還是黑白色?
矯揉造作還是不修邊幅?
好品位:僞高雅還是服裝業?
差品位:頹廢派還是萎靡不振的小夥兒?
喪失男子性徵的煩擾
象徵性飾物:領帶
第五章 外錶的革命
行為風騷
思想的風騷
社會風騷
風騷和現代性
身份認同和外錶
從放蕩不羈的文藝傢到藝術傢
不修邊幅的風騷
輕鬆自由還是愛好運動?
我的軍團士兵……
從便裝到運動裝
引誘式風騷
感謝老闆:引誘雇主
彆動我哥們兒:引誘群體
大傢都很漂亮:普及引誘
我,我,我:自我誘惑
外錶風騷
從流氓到格朗基風格……
假兩性畸形和中性
從引誘者到都市玉男……
譯後序
引文注釋
參考書目
序言
“瘋狂帝國的時髦男子,
齣入上流社會的修道士,風騷的陰謀傢,
退伍老兵,輕浮的年輕人”
達曼維爾《有蓬雙輪輕便馬車符閤齣租馬車的需求》
倫敦,1768年
太陽王時代,他曾經“美若星辰”;十九世紀時,這個時尚消退瞭,推崇“萎靡不振的小夥兒”。崇尚英勇的時代,他“奔赴戰場”;商場林立的時代,他“穿著筆挺”。他自認為優雅,可彆人覺得他風騷。他抗議,原因自然不必說:《法語寶典》中風騷“常常用來描述女人”。新派的美麗“僅僅限定於女性,不可避免地讓人聯想到軟弱和纔貌以及美麗眷顧女性,以緻於剛剛齣場就堪稱完美”。
然而,除瞭coquet(風騷),還有cochet(童子雞),coquanZeau(平庸而又好吹噓的作傢),coqueplumet(插有羽毛的雞冠狀發式),更不用說coquin(流氓)或者cocardier(好鬥分子):這些詞皆派生於coq(公雞)這個詞,而公雞正是雞棚裏賣弄風情或者喔喔打鳴的傢夥。它具有雄性主宰者的氣勢,傲然地展示著華麗的羽冠,而且十分好鬥,這些似乎非常閤乎情理:大多數動物發情時,雄性通過展示艷麗的色彩、獨特的羽毛、**的挑釁,從而來突顯自己。男人也無不同:曆史學傢們驚奇地發現,有些中世紀封建貴族的賬目記錄顯示,丈夫在著裝上的開銷遠比妻子的要多。
接下來我就從這個反常的現象著手研究。為什麼一個詞*常用的涵義與它的詞源會截然相反?為什麼在西方傳統中,首飾、脂粉、華服、儀錶優雅和行為優雅與女人,而不是與男人相關聯?為什麼男人太過注重外錶會被認為娘娘腔?
一個詞三個概念
男人風騷的曆史首先得從這些詞說起。在一個看似受限製、實則寬泛的領域,我首先采用瞭語史學研究方法:法語中哪些詞比“coquet”齣現得早?優雅的年輕人試圖通過哪些詞語避開因愛打扮而受斥責?這將是這項研究的導綫,也是我從頭到尾都想伸展的導綫,沿著這根綫,可以找到二百三十八個法語詞,其中包括十五個拉丁語,十七個希臘語,二十二個其他語言的詞匯,尤其是英語。我不能把這些詞都展開來細談,它們包含瞭廣泛的活動,不僅僅是簡單的男人風騷(習慣、音樂風格……),也不僅僅是一項膚淺的研究。
但是我得考慮隱藏在“coquet”這個詞背後的不同概念。《法語寶典》已經承認這個詞用於修飾男人時有兩層不同的涵義:“想要取悅彆人:一、通過保養姣好的麵容、考究的裝扮;二、通過思想、舉止、姿態”。這個詞“尤其”用於討好異性時,“尤其用於討好女性,常帶有貶義”。風騷女人指膚淺的女人,她“誰也不愛,卻使勁勾引男人”。如果說男人很風騷,是指“某些時候缺乏簡潔”,這種用法不大常見。這個詞的名詞形式、詞義也是如此。
一詞多義常常是長期沿用的結果:詞典學研究法必然會有曆史記載。該詞齣現在十六世紀,尤其適用於女人,這些行為中常常體現性欲。嚮女人求愛時,嚮男人傳達友情時,這個詞體現瞭討好大傢的意欲,它沒有封閉在一種排他關係中,因而並不是要把這種關係變成它的本來用語。古典時代,風騷女人有很多情人,同所有人海誓山盟,但不會發生性關係;風騷男人則會尋求所有人的友誼,既看重公爵的友誼,也注重僕從的情誼。這樣說可能會把您弄糊塗,通過這一點,我會談到引誘式風騷。
通過觀察這個定義的**部分或第二部分,從它**的意義中,可以派生齣兩個概念。為瞭取悅眾人,風騷男人采用各種各樣奪人眼球的方法,並且將其誇大到**。外錶上(華麗的服飾、個人衛生……),語言上(講究的用詞、誇張的演說、獨特的發音……),行為上(做作的舉止、客套的諂媚……),他很講究,直到做作,他喜歡膚淺的錶象勝過審慎的冷靜,喜歡耍手腕勝過樸實。通過這一點,我會談到外錶風騷,目的是勾引他人,前麵兩種風騷形式可以融閤在一起,但是外錶風騷隻能通過矯揉造作纔能達到目的(*明顯的就是優雅、時尚),通過外錶風騷來達到其他目的(自戀癖、舒適安逸、社交野心)。
為瞭不封閉在某種固定關係中,風騷男人擅長進退遊戲,時而挑逗,時而拒絕,假裝自己清心寡欲,抑或傲慢地不理會是否認識達官顯貴。其實,正是要認識達官顯貴的欲望深深地驅使著他。正是由於價值的持續顛倒,他纔極其看重細節,裝齣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這一點在很多方麵都可以印證。當然**體現在衣著上:鞋子過長或過窄,無法走路,衣服不是為瞭抗寒,所以感冒生病。更深層次地說,這會影響他的社交生活(有時候風騷是為瞭應付商業活動或政治活動)和私人生活:在極端的舉止中,比如風流倜儻,風騷是麵對生活的一種姿態,不失高貴、不失深度。於是我會談到行為風騷。
……
這和對“過度”的評判標準一樣,都很模糊。哪裏開始?又在哪裏停下呢?過度,亨利八世穿的緊身短上衣上嵌瞭181顆鑽石,縫瞭55顆紅寶石,這可能是過瞭。但是從一個時代到另一個時代,一種文化到另一種文化,男人小指上不易察覺的鑽石就被認為是風騷,但在中世紀,尖長的翹頭鞋流行時,就不能稱之為風騷瞭……除非鞋尖超過一定的長度,而且還在限製**法中做瞭規定。王子們兩隻腳上穿著的翹頭鞋長達60厘米,是平民的四倍。
炫耀與眾不同?誠然,標準很主觀,有時對此供認不諱。杜倫尼子爵是帕爾瑪公爵的囚犯,可他要求侍從給他拿來“製作精美的”衣服,這錶現齣優雅,但是要求衣服“與眾不同”,那就是風騷瞭。選擇一件綉花坎肩的“雄獅”抵擋不住時尚的誘惑;選擇不顯眼的衣料是優雅,那麼特奧菲爾·戈蒂埃又該怎麼說呢?他拿給裁縫一件後麵係帶的坎肩圖樣,要求為自己做緊身短上衣,而且還要求做成火紅的顔色。
持續追求新意:風騷比時尚先齣現,它融匯在時尚中,繼而又因其奔放熱烈而不同於時尚。斯曼底裏戴斯式鞋子隻是一種過瞭氣的時尚……除瞭**穿的時候。同樣,溫莎結扣或者在齊領羊毛套衫上麵打領帶,這是吉安尼·阿涅利引領的時尚。
在這裏,讀者找不到有關服飾、首飾、發型、禮貌、**品、衛生、個人衛生、化妝品的曆史,甚至也看不到有關“美”和美的輔助因素的曆史,但卻會找到注重“美”、注重個人身體以及他人身體的曆史,這種主觀性曆史自稱非常客觀,它必須**行為,纔能麵對情感(討好彆人或讓自己開心的意願)、麵對內心狀態(欲迎還拒的藝術)、甚至麵對生活哲學(紈絝公子的反抗,通過對外錶的研究,發現自戀癖體現瞭深層次的真相,體現瞭每個人的個性)。詞語、概念、內心狀態的曆史具有優先權,然而在各個時代,都會有那麼一章用於研究有意義的習慣做法:古代的發式、中世紀的鞋、古典時代①的假發、十九世紀的領帶……
但是在人人都說女性風騷的時候,為什麼非要研究男人風騷呢?為此,這得具體說說瞭。關於男人的題材已經有很多;關於女人的題材更是層齣不窮。如果風騷很自然地歸屬瞭女人,那麼男人風騷就需要說明理由,纔能讓我們更好地瞭解內心狀態,更清楚地明確界限。女人的引誘行為,似乎很正常。男人的引誘行為,則錶明瞭異性性愛異常(通過強烈的男子氣概引誘女孩而且沒有嚇跑女孩)或者同性性愛異常。男人不得不自我辯白,比女人還要用力的自我辯白,纔能防止彆人指責膚淺或者沒用。
否認風騷是另外一種風騷,這種矛盾讓我們跌人陷阱,永遠無法自拔。我的名字中間不寫連字符是書寫上的風騷,我想證明自己,卻跌入知識的風騷,這本書沒辦法讓我走齣這個陷阱,但卻可能將其徵服。
接手這部作品的翻譯任務時,隻是覺得這本書很厚,在翻譯過程中,我越發意識到這本書不僅篇章上很厚實,而且作者讓-剋羅德·布洛涅非常博學,整本書中引經據典,從公元前的古希臘-羅馬時代一直談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作者形象深刻地闡明各個時代背景下“風騷”之人的各種風騷。作者區分瞭外錶風騷、行為風騷和引誘性風騷,還闡述瞭風騷、優雅和時尚之間的差異和轉換。通過這部豐富的史學巨著,讓讀者更加清晰地瞭解當今社會“超級男聲”“快樂男聲”等等活動的深層緣由。直至**完成譯作,我隨著作品穿越瞭幾韆年,仿佛親曆瞭男性風騷的韆姿萬態。
翻譯過程中,我查閱瞭各種資料,請教瞭很多學術前輩和國外師友,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完成瞭作品的翻譯。該作品涉及德語、西班牙語、日語、越語、意大利語、古法語,拉丁語等,為此,我請教瞭相關語種的朋友,查閱瞭各種語言的辭典,這裏尤其感謝我的法語外教Rene Minot,在翻譯過程中,他給瞭我非常非常多的幫助,對一些難理解的詞句給齣瞭非常中肯的解釋,誠摯地感謝他。另外,我也非常感謝圈內各語種的朋友們,正因為有他們,我纔得以順利地完成該譯作。
作者讓-剋羅德·布洛涅知識廣博,文學功底深厚;該作品涉獵廣泛,各種引證。在翻譯過程中,我始終覺得,即使自己仰視,都難以望其項背,所以,我謹希望譯作可以做到傳達作品的內容、作者的思想。這部作品真的非常值得翻譯愛好者們好好研讀,我也希望有更好的譯者能拿齣更好的譯作,對於這本書來說,譯作沒有**,隻有更好。麵對這部作品,本人確實水平有限,而且三十多萬字的作品,僅用瞭一年時間,的確倉促瞭些。如果譯作有什麼不妥之處,還請同行和前輩們加以指正。
譯者:王春慧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師
2015年6月初
無論如何,這個混成詞都總結齣風雅之人的主要關注點,他們注重自己的梳妝(指甲、頭發)和飾物(戒指)。此外,自荷馬時代以來,長而密的頭發就是希臘人認為的陽剛之美的一個標準。遊手好閑之人?有這個可能:這是形容詞argos的一個詞義(詞根ergos,“工作”,還有否定前綴alpha)。但是同一個詞也可以指閃耀的(詞根argyros,“銀子”):美與懶在同音異義的碰撞中關聯起來。至於這些“長發之人”,盡管當時短發已經盛行,但仍然可以把那些過度關注自身的優雅之人指定為忠誠於古代男性傳統的騎士,在阿裏斯多芬的同一部劇中,或者又會有“留著長發、渾身是毛的野蠻人”,從不注意修剪毛發,還會有哲學傢崇尚節儉,從來不理發!因此,理論上相互對立的不修邊幅與風騷賣俏,在實踐中卻相互統一——頭發的長度,甚至性格特徵上也取得一緻——懶惰。
僅用一個詞就把我們帶入古代風騷的反常現象中。如果從男性飾物中,可以找尋動物為求偶而炫耀的古老記憶,那麼想要確定風騷的史前發展階段,根本就是徒勞。從有瞭曆史記載以來,也就是說從有瞭文字記載開始,風騷的曆史根本就是一個復雜的體係,它建立在公元五世紀哲學傢們所倡導默認的、具有細微差彆的社會禮儀之中。風騷的曆史專屬於人類社會,因為它和人的意識緊密相連,並且**瞭炫耀佩飾、外錶恫嚇這些簡單本能,為瞭達成具體目的而改變外錶,它是自覺地做齣的一種選擇。
此外,同一物種的動物,隻不過飾物的數量和質量有所不同,實質是一樣的。相反,風騷不同於群體的行為,與時尚截然不同,時尚是社會群體中大多數人或者說全體成員的行為,風騷則在時尚的基礎上又做瞭增添;而優雅則是謹慎地追隨時尚。一個過於誇張,另一個麯嚮迎閤,兩者在默認的社會禮儀中有意區分開。在群體習俗與個體獨特性的對抗中,展開瞭風騷的曆史。如果這種獨特性變得正當閤法(通過財富、社會功能……),就不再遭人反感,或者說就會被人接納,正是這種假象的獨特性構建瞭風騷。
風騷和優雅都使用(麯解詞匯甚至背離詞匯)具有時代特色的審美詞匯,即使有時會創造時尚,但始終行駛在時尚的航道中。古希臘的荒誕扭捏者正如第五共和國的嬖幸一樣,非常可笑、非常怪誕。風騷同樣齣現在時尚盛行的領域。毫無意義的個人主義在外錶上不斷地攀比競爭,醉心於追逐個人榮譽和社會榮耀,吉爾·利波維斯基的古典論文研究錶明,個人主義使得時尚在西方中世紀之後齣現。如果說時尚的**特點是創造性,那麼希臘所認可的多樣化配置“至少被一整套可能性鏈接,預先確定並安排。”我正是要在這第二層意思上探討時尚:一整套,風騷要與之決裂的一整套。
這是**個大軸綫,它讓我們可以更好地詮釋風騷在古代曆史中的齣現:精心安排的失儀,或者說至少能被一個默認準則所接受,以及它在道德上引發的斥責。
風騷猶如失儀
年輕的奧萊斯特被厄裏倪厄斯追捕,再次見到叔叔梅內拉時,竟然沒有被認齣來,因為內疚感讓他不成人形,散亂的頭發讓他的外錶看起來像野人,眼睛憔悴得猶如死人。但是對於一個剛剛弑殺瞭自己母親的年輕人,我們能指望他注重外錶嗎?摺磨他的,是他的行為,而不是身體外錶。“我的身體死瞭,隻留下名字”。無論希臘人還有羅馬人,優雅是件**品,一旦齣現憂慮,優雅便盡失。西皮阿·艾米裏安(公元前二世紀)在任職期間,撤銷瞭平民法庭的騎士等級,因而被傳喚到法庭,可他仍然剃好鬍子,穿上白色長袍,與他同時代的人都感到震驚:被告不修理鬍子,事實上是示意正在服喪。愷撒、卡托·烏地森西斯、安東尼、奧古斯都、颱比留、圖拉真都是這樣對抗重大災禍的。顯然,艾米裏安違反瞭羅馬共和國默認的規矩:利用注重裝扮細節來麵對重大事件、司法齣庭以及微不足道的方麵。
共和國的美德……幾個世紀以後,奧盧·熱爾報道瞭這件軼事,他很驚訝西皮阿居然決定讓年輕人剃光下巴上的鬍子:(貴族)統治階級的習俗是,到瞭四十歲纔開始剃鬍子。作者隻是做瞭曆史論述,羅馬帝國時期擯棄瞭這種時尚,很可能可以解釋。從阿德裏安統治以來,事實上羅馬人又開始留大鬍子瞭,阿德裏安掀起瞭一個可持續性的時尚,這能夠掩蓋齣身粗俗的汙點嗎?有這個可能:至少他的人工捲發可以錶明他很在意外錶。西皮阿的姿態在奧盧·熱爾時代就談不上可恥瞭:注重鬍須和頭發是一種風尚。
奧萊斯特、西皮阿、奧盧·熱爾:在七個世紀中,評判標準發生瞭深刻的變化。但是自荷馬時代以來,基本標準還是一緻的。**結束對風騷(或者不修邊幅!)指控的,不是頭發的時尚,而是肆意觸犯所處時代的法則。應該通過社會禮儀評判習俗,禮儀應符閤情境:被告的狀態和精緻的儀錶不可相容。禮儀應符閤地點:西皮阿,非洲人,在非洲戰役中一直留著濃密的長發,以緻於讓努米底亞的首領馬西尼薩驚慌失措,西皮阿迴到羅馬就把長發剪掉瞭。對於奧盧·熱爾來說,禮儀應符閤年齡;而對於奧維德,禮儀應符閤性彆,他希望男人能擁有“毫不做作的美”。為瞭引誘阿麗亞娜,鐵修斯並沒有用夾子夾住鬢角的頭發。孤僻的希波呂忒和不愛交際的阿多尼斯用相同的方式討好菲德爾和阿弗洛狄忒。對於奧古斯都,禮儀應符閤功用,“不修邊幅,很少注重頭發,以緻於他隨便就可以弄齣好幾種發型;至於他的鬍須,就在他讀書甚至寫字時讓人剪短或剃光”。如果我們注重的是驚奇或憤慨這些反應,而不是舉止動作和時尚,那麼在古代,風騷首先錶示有失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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