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陀思妥耶夫斯基文集。
##没有基督的智慧,仅有基督的博爱,是拯救不了世界的,最终自己也灭亡了。 看得难受。
评分##超喜欢这本!我爱老陀呜呜呜!有空写长评。梅诗金公爵太可爱了,带着脆弱感,还有超脱现实的幻想之美。ps:所有人都是可怜的,努力做个只把刀对准自己的人吧。
评分##这是我选新闻的理由 最根本的理由
评分##|155:54|
评分##高中时期特别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现在回过头看《白痴》对照当今社会的情况何其相似。不正常的已被视为正常,而正常的被视为白痴和异类了。。。
评分##目睹世上唯一的羔羊不自知地往十字架走去,把读者脑子里的神经抽出来用锉刀锉。公爵和阿格拉雅的订婚聚会上所有人都知道他注定会旧病复发,几乎不忍读下去。拯救与拒绝被拯救,使我想重读一遍新约。陀思妥耶夫斯基最伟大的一点,在于他笔下所有的人物都依稀有他的面影,即使是列别杰夫这样卑劣的小人身上,也能看到超出他角色定位的东西。阿格拉雅母女是不是傲娇的始祖啊……
评分##QAQ
评分##断断续续用了一个月才啃完。陀氏小说不管怎么混乱,怎么令读者也沉浸于癫狂迷离之中,似乎总是笼罩着淡淡的然而又极其阴冷的气氛。这种阴冷在临近结尾罗戈任向公爵揭示纳斯塔霞已经死亡的一瞬间达到了极致。整部小说的人物关系非常复杂,线索让人眼花缭乱,但只要抓住陀氏对人性病态特征的执着解剖甚至是狂热的迷恋,也便基本掌握了读通的要领。大人物,小人物,富人,穷人,无不受着精神苦刑,真可谓"不疯魔,不成活"。有些人认为公爵的"白痴"属性使他区别于那群丑恶的人,我看未必,这个天真的形象被无数自相矛盾的因子缠绕得喘不过气来,围绕他展开的四角恋爱也最终化为某种类似悲剧的结局。
评分公爵,我第一次看到了人,看到人了又怎么样,还不是一起拖着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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